发布时间:2025-04-15 11:06:23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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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体系”。完成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市、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组建应急局,乡镇(街道)设立应急办,初步形成三级行政管理体系。全市各级各部门明确应急管理内设责任机构。调整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和重庆市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减灾委),设立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水上交通安全办公室、轨道交通安全办公室、建设施工安全办公室、危险化学品安全办公室、矿山安全办公室、旅游安全办公室、城市运行安全办公室、消防安全办公室、特种设备安全办公室、工贸安全办公室等11个专项安全办公室,成立重庆市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以及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4个专项指挥部,建立“两委、十一办、四指”组织指挥体系。统筹规划建设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基本建成“专常群”(专业救援队伍、常备救援队伍、群众救援队伍)救援力量体系。相继出台《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修订完善《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森林草原火灾、地震等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制度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严格产业准入,强化源头治理,加强风险隐患管控,持续推动煤矿落后产能淘汰、非煤矿山关闭注销、化工企业搬迁入园、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体退出。深化行业领域综合治理,切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达标创建活动。持续改善安全生产基本面,推动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建设工程,实现全市客运企业安全风险管理系统全覆盖;开展重庆市建筑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打造“智慧工地”。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健全,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持续降低。与“十二五”期间相比,“十三五”期间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下降34.5%,死亡人数下降36.5%;较大事故减少75起,下降49%;重大事故减少2起,下降40%;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人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分别下降45%、13%、23%。
灾害风险防范和监测预警能力明显增强,地质、水文、气象、地震、林业等行业领域监测预警网络基本形成,重要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灾害设防水平显著提高。及时开展应急救助,积极实施倒房恢复重建,稳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灾害应急处置与恢复重建能力进一步提升。启动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深入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03个。统筹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已建成避难场所6852个。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系列应急演练活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普遍增强。“十三五”期间,全市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为0.7%,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为0.91。
完善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布局,已建成国家级救援队伍5支、市级救援队伍14支、部门救援队伍23支,覆盖矿山、危险化学品、水上、桥梁隧道、油气管线、地质灾害、防汛抗旱、航空等专业领域。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实战实练,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探索建立应急救援技术指挥官制度,与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等建立省级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强化救灾物资和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央库、市级库及部分区县库建成投用,基本形成三级应急物资储备格局。购置配备现场侦测装备、通信装备等应急装备,完善应急物资紧急运输机制,应急救援和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随着城镇化进程持续推进,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以及不断涌现的新业态、新行业给安全生产带来新风险、新问题。各等级公路里程急剧增加,乡村道路不断延伸,临水临塘临崖路段较多,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仍然较大。建筑企业和一线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还需持续强化,建筑施工安全风险依旧偏高。矿山、化工、交通运输、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仍然突出。城区高层建筑众多、山地建筑结构复杂、楼宇密度大,城市消防通道阻塞现象突出,火灾防控难度大,居民住宅、公共服务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地下空间、地下管网等安全风险急剧增大。产业园区及城乡结合部安全管理依然薄弱,城市火灾、燃气泄漏等仍有发生。
重庆是典型的山城,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的特点于一体,自然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但防御工程基础薄弱,风险防控难度大。境内大中小河流纵横交织,山区河流坡陡流急,洪水集聚速度快,突发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能力不足,现有水库、水闸等设施滞洪、缓洪能力不足。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防控基础设施不足,林火阻隔网络覆盖面小,消防水池、智能监测系统建设滞后。加之全球气候变化,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几率增大,局地极端气象灾害事件难以及时、精准监测预警,防灾减灾面临新的挑战。
“十三五”期间,应急管理工作虽然取得明显进展,但綦江区松藻煤矿“9·27”重大事故、永川区吊水洞煤矿“12·4”重大事故暴露出应急管理工作还存在诸多短板。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机制尚不完善,“大应急、大安全、大联动”管理理念亟待加强,“行政管理与专业指挥”等协调配合机制有待完善;应急管理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交叉,相关职能部门责任边界尚未完全厘清,新兴行业、领域和业态安全监管职责不够明确;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尚未完成;全社会关注、参与应急管理及自然灾害防治机制不够完善;统一高效的事故灾难调度指挥机制仍需健全。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践行“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的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应急管理“四大体系”建设,强化安全风险预防治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积极应对处置各类事故灾害,持续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安全保障。
健全行政管理体系。强化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行业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地方政府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行政体系,健全行政管理“三级体系、五级网络”。开展基层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基层应急管理机构设置,改善装备配备条件,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明确村(社区)应急工作责任人和专(兼)职人员,整合基层网格员资源,明确应急管理网格工作内容。推动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社区应急服务站。完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体制,设置独立的安全监管机构。
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地方应急管理部门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组建市、区县两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优化厘清执法管辖权限,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准军事化管理,改善现场执法、远程监察、事故调查的工作条件,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化水平。
强化集中统一指挥。建立完善市、区县两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市、区县应急总指挥部,统一指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统筹事故灾害救援全过程管理。进一步健全市安委会、减灾委“两委”,安全生产领域11个专项办公室,以及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4个专项指挥部的职能,强化应急管理机构辅助决策指挥职责和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善后处理与恢复重建等职能,明晰各部门职责边界。
优化应急协同机制。建立市、区县两级党委政府定期组织召开应急议事协调会议机制。建立各部门和相关单位灾情报送、会商研判、预警发布、物资共享、联合处置等联动协同机制。推动行政区签订跨区域、跨流域应急联动协议,构建应急联动、协同指挥等工作机制,强化事故灾害信息和应急资源互联互通、共建共享。进一步完善驻渝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程序办法,强化军地联动指挥、灾情通报和兵力需求对接,形成明确的指挥、协调和保障协同关系,提高协作能力和应急处置效能。
完善应急法规规章。加快推进制定、修订应急管理相关法规、规章、标准,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应急管理法规体系。推进《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消防条例》《重庆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制定、修订。有序推进地方标准建设,着力加强风险隐患评估识别、预警信息发布、应急标志标识、应急队伍及装备配置、公共场所应急设施设备配置、应急物资储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演练、灾情评估等相关标准的制定。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清单和执法检查清单“三标合一”。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推动企业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督促完善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出台《重庆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组建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督促企业加强安全技术设备设施升级改造,推进信息化、智能化、自动化建设。持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完善事故灾害预警和信息发布。提升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精准度和覆盖面,提高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覆盖率达100%,大江大河短期水文预报准确率达到95%以上,中小河流预警覆盖率达85%以上,强对流天气预警时间提前45分钟以上。推动气象、地震、水利、规划自然资源、林业、公安、经济信息、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文化旅游等市级涉灾部门制定相关灾害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风险分析研判机制,健全事故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
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严格落实新建农村公路“三同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要求,全面排查整治生命防护工程隐患,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000公里。强化城市交通运行保障,推动沿江轨道成环成网,实施交通设施安全加固。完成116座桥梁护栏升级改造,改造普通公路危旧桥隧500座,治理普通公路地质灾害100处,推动实施渡改桥。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亿平方米。市政消火栓与城市新(改)建道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用,实现全市范围的城镇市政消火栓建有率达100%。持续推进老旧电梯改造更新。建设应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风险管理系统。
推进防灾减灾基础工程。系统布局防洪减灾设施,统筹推进城市堤防、排水管渠、排涝除险、蓄水空间等设施建设,有效治理城市洪涝问题。完成217座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加强地震安全保障,实施地震易发区农村民居加固工程。推进全市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系统建设,在森林草原火灾高风险区等重点区域和关键部位新建森林草原火情智能监控系统。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站、森林消防水池、防火阻隔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全市每年完成100个森林防火标准化检查站建设。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多灾统筹、提级扩能。
开展以市政公用设施、地下基础设施、老旧人防工程、城市公共空间等为重点的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对城市道路、桥涵等重点部位进行排查,采取信息化手段实时监测。推进油气长输管道占压、交叉穿越、间距不足、地质灾害等隐患整治。全面排查燃气场站、加气站、管网等设施,严格落实燃气企业和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依法推动餐饮场所等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加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城市地下管线、醇基液体燃料、成品油、城市排水、生活垃圾填埋场及渣土受纳场、城市照明及户外广告设施、人防工程等城市敏感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推进各类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实现联动互通、信息共享,进一步加强城市运行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应对处置。依法打击城市违法建设、损坏公共设施、侵占公共空间、渣土车辆违法运输倾倒等行为。开展城市内涝点整治专项行动,补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短板,有效提升排水防涝应急能力。
危险化学品安全。完善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和安全生产规划,明确化工园区及涉危工业园区数量、规模和定位。建立《全市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提高企业准入门槛。推动装备陈旧、工艺落后、管理水平低下、不符合布局规划的危化企业改造、搬迁、关闭及转产。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点危化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安全管理。推进化工园区及化工集中区全面实施整体风险评估,“一园一策”整改。建立危险化学品运输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理。实行废弃危险化学品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单位清单化管理,完善废弃危险化学品收、运、处体系。对工贸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艺设备、储存设施开展安全评估,整治无正规设计、安全设施不完善以及危险化学品超量、超范围储存等突出问题。强化危险化学品违规生产、储存、成品油非法经营及非法违法小化工等重点环节、领域的“打非”工作。
矿山安全。落实国家相关决策部署,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煤矿产业关闭退出成果,严厉打击私挖乱采行为。打造安全、绿色、智慧矿山,实现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推动非煤矿山发展规模化,完善非煤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严格控制规模和数量,强化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环保标准,实施非煤矿山关停并转,大中型矿山比例达60%。推进非煤矿山采掘机械化,鼓励企业推广使用先进适用的机械和工艺,重点岗位、危险作业机械化率达100%。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企业重点危险岗位视频监控智能化建设。健全完善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强化安全技术管理,落实安全技术总工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和享受更多优惠政策挂钩机制。加快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实现全市尾矿库视频监控覆盖率100%。
消防安全。实施消防“生命通道”打通工程,健全部门间联合执法管理机制,“一区一策”综合治理。实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升计划,强化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治理。提升大型商业综合体、轨道交通、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能力,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将老旧小区、古镇古寨消防安全治理列入民生实事工程,持续开展家庭生产加工作坊、彩钢板建筑、“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农村地区等火灾隐患治理。推动建立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城市消防大数据库,通过市政府政务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与全市各级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的信息互通。针对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等新材料新业态火灾风险,优化落实防控措施。
道路运输安全。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加强城市隧道桥梁隐患排查治理和内环快速路综合整治。严格落实客货车产品生产准入、一致性监管,依法淘汰隐患问题车辆,分步实施800公里以上道路班线客运退出客运市场或者转为包车客运。严格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在用“两客一危”车辆和公交客运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严格落实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禁止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农村地区通行有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辆。建立危险货物运输信息平台,推广应用危险货物电子运单,推动部门共享相关数据,推进危险货物运输全过程管理。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整治“百吨王”,理顺信息传递层级,畅通信息传递渠道,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修订《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全市统一的“120”调度指挥信息系统,加强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建设。实现道路运输事故死亡人数累计下降9%以上。
水上交通及其他交通运输安全。切实加强“四类重点船舶”和长江干线、地方水域安全监管,督促港航企业严格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船舶港口的风险分级管控,强化非法采砂、船舶超载、冒雾航行、违规夹带危险品等非法违法行为治理,持续深化航运枢纽大坝专项行动、桥梁防碰撞专项行动、载运危险化学品船舶治理、危险品港口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可控飞行撞地、跑道安全、空中相撞、空中危险品运输等重点风险治理,深化机场净空保护、鸟击防范等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无人机管控。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和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健全综合交通枢纽安全监管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开展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规施工作业、私搭乱建、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危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全面实施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严格落实邮政快递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协议用户安全管理,完善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
建设施工安全。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强化因工程建设导致城市道路塌陷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落实防高坠措施,督促企业对临边、洞口、攀登、悬空和交叉作业部位等区域实施重点防护。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实施建设施工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等制度措施落地力度。严格查处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突出违法行为。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强化农村住房安全监管。实现建设施工事故死亡人数累计下降9%以上。
工贸安全。对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钢铁等三类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定期调度、“销号管理”。对使用具有燃、爆、毒等理化性质的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持续开展粉尘涉爆、冶金煤气、高温熔融、涉氨制冷和有限空间作业的“四涉一有限”专项整治。坚持完善标准化评审和执法检查“二合一”,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分类分级推进企业达标、专业达标、岗位达标,提高企业风险管控能力。开展园区外分散企业“搬、改、关”专项治理。
危险废物安全。建立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鼓励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和化工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旅游安全。依法严格落实旅游安全监管责任,推动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明确专项监管部门和职责,指导市场健康发展。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对玻璃廊桥、悬崖秋千、滑索等高空设施规划、建设、运行监管,持续开展安全性系统评估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安全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旅游安全突出违法行为。建立旅行社动态管理机制。规范在线旅游经营服务,对在线旅游等新兴业态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健全旅游安全预警机制,加强旅行安全提示。
功能区安全。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开展园区建设项目区域整体安全评价,完善园区安全保障设施。开展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高风险化工园区严禁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严控改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生产、使用有毒气体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园区配套建设气防站。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量较大的工业园区、物流仓储园区配套建设具有洗车、维修等功能的专用停车场。有序推进园区一体化、封闭化管理。加快智慧园区建设,建成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
地质地震灾害防治。全面推行地质灾害应急管理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应急处置、调查评估规范化建设。落实基层地质灾害监测责任和防灾责任,将监测、处置和防治责任落实到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和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群测群防员、片区负责人、驻守地质队员、区县技术管理员”四重网格工作要求落实巡查排查、监测预警等工作。实施地质灾害智能化监测预警项目建设,有序实施避险移民搬迁,加快推进三峡库区后续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实施。开展地震灾害隐患排查及治理,实施重点地区地震活断层探查,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加快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加固工程,提高房屋设施抗震设防能力。实施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信息化工程,拓展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保障地震应急响应与处置,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提升全民防震减灾科学素质。
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进一步完善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落实区县、乡镇(街道)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加大旅游景区、农林结合部的火源管控力度,认真落实松材线虫疫木焚烧规定。加快推进建设火情瞭望塔、监测哨、电子监控、防火蓄水池、防火隔离带、防火通道等基础设施。每年至少开展2次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重点时段森林草原火灾督导检查。全市24小时森林草原火灾扑灭率达到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3‰以内。
气象灾害防治。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建设基于大数据的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平台,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紧急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实现气象灾害高风险区预警信息到村到户到人。完善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全媒体准确及时无偿向社会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机制。提升气象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着力提升灾害天气敏感行业预警管理水平,增强行业预警发布及响应实效。
全面提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优化整合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组建市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督促指导各区县完成区县、乡镇(街道)两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定期组织开展全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技能比武竞赛和跨区机动演练。完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指导目录,加强队伍先进适用装备配备。强化多灾种专业化训练,提高极端条件下综合救援能力。探索建立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双重领导管理体制。优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结构和布局。出台《重庆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分专业制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标准。组织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比武,优化协同调度和应急保障机制。加强智能无人救援、特种救援等设备装备配备,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加快航空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市域内1小时航空应急救援体系,打造1个市级航空应急中心,万州区、黔江区、永川区、潼南区4个区域航空应急中心,重点区县新建35个森林航空消防站,依托各区县现有学校操场、应急避难点、广场等公共资源,布局100个左右临时起降点。依托潼南区域航空应急中心打造成渝地区“2小时航空救援圈”。构建直升机与无人机航空器体系,实现机种高低搭配、远近结合、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具备应急通信、综合救援、空投空运、高层消防功能。建设航空应急指挥平台,实现作战指挥信息化、扁平化、一体化。
依托国家社会应急力量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全市社会应急力量数据库。健全属地为主的社会应急力量调用机制,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工作。推动社会应急力量与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共训共练,定期组织社会应急力量参加联合训练和演练。定期开展社会应急力量能力分类分级测评,建立激励机制,按国家有关规定表彰或奖励作出重要贡献的社会应急力量,明确因应急救援导致伤亡的抚恤政策。将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健全实物储备和产能储备相结合、政府储备和商业储备相结合、军队储备和地方储备相融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模式。建立以中央库为依托,市级库(含区域库)为主体,区县库为支撑,乡镇(街道)储备点为基础,村(社区)储存室(间)为补充的五级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大力推进各区县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在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永川区建设区域性应急物资储备库。按照国家应急物资储备指导目录,加强中央库和市级库物资储备;紧急转移安置人口的物资储备保障标准,市级应达到10万人以上、百万以上人口区县应达到5000人以上、一般区县应达到3000人以上、多灾易灾或偏远乡镇应达到200人以上。针对重要民生商品等应急物资,支持社会责任储备建设,建立健全重点企业最低库存制度。
加强人才技能水平培训。推动职业培训转型升级,完善人员定期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分级分类对应急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及应急救援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开发面向领导干部的应急管理能力培训课程,将应急管理纳入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必修内容。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等职业资格培训与管理。以国家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综合实训西南基地为主,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等共同参与,开展基层应急管理人才、基层网格员、特种作业等人员培训,推进考试考核规范化、信息化。
加强应急科技创新。立足需求,服务实战,集中攻坚应急管理基础科学研究、安全风险防控与治理、安全生产保障与重大事故防控、安全监测预警与控制、事故灾害感知识别、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障、综合应急技术装备、智能应急等重点难点。重点开展无人化灾害处置技术与装备、智能化矿井定位(防撞、调度)技术与装备、特种设备安全关键技术、新型消防救援装备与技术、城市基础设施关键安全技术、特种应急救援装备关键技术、现场生存保障装备关键技术的研发。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物联感知、卫星感知、航空感知、视频感知和全民感知五类途径,对自然灾害易发多发频发地区和高危行业领域实行动态监测,打造“感知网络”,为应急管理业务应用提供基础数据源。建设指挥信息网、卫星通信网和无线通信网,完善与电子政务外网、电子政务内网、互联网安全互联机制,构建“应急通信网络”,实现有线、无线和卫星通信融合互通。依托应急管理部应急云和重庆市政务云,构建“重庆应急云数据中心”,服务应急管理业务应用。
提升救援队伍装备现代化水平。加强市、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应急通信、信息化保障等配套性装备建设,重点区域、重点专业及拳头力量配强应对超常条件下灾害事故及特种灾害事故的专业化处置救援装备。加强应对大型自然灾害的防汛抗旱装备、森林灭火装备、地震地灾救援装备、水陆空一体化物资投送等装备建设,大力推进先进适用救援装备在应急救援队伍试点配备和示范应用。推动快速机动作战队伍主战装备器材小型化、轻型化和多功能化,提升应急救援人员的个体携行和带载能力。加强基于5G、工业互联网等通信技术在矿山(井)、山林、特殊空间的物联网络技术装备应用,推进防汛、森林灭火、危化救援、矿山救援、隧道救援等特殊、危险环境条件下无人智能装备应用。
健全信用奖惩机制。出台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建立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不良信用记录制度,与政府诚信管理平台互联互通,与企业和企业有关负责人评先评优、知名度美誉度评价、资格资质管理、金融保险服务等方面挂钩。推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建立完善诚信管理制度,加强与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的衔接。将安全生产、消防重大违法行为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落实全市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推动市级行业部门分行业领域制定接报处理和兑现奖励实施细则,规范举报程序,明确奖励标准,落实奖励资金。
支持渝北区率先建成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制定《重庆市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实施细则》,在主城都市区和条件成熟的区县开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制订《重庆市安全发展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评审程序及创建标准》,开展安全发展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继续开展全国综合防灾减灾示范区县创建工作。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建成以中心城区为基础,带动周边、辐射县乡、惠及民生的安全发展型城市,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把习关于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救援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在具体行动中。各区县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在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方面要与本规划做好衔接。加强年度工作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将本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和主要任务、工程项目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实施。强化规划实施协同推进机制,落实规划实施责任,确保规划实施有序推进,确保重点工程有效落地,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