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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PG电子游戏- PG电子平台- 官方网站

发布时间:2025-05-01 10:14:27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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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PG电子游戏- PG电子平台- PG电子官方网站

  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建设社会平安的现代化新湖南,根据《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等相关文件和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划。

  法治制度建设持续完善。省委、省政府制定发布《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湖南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湖南省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暂行办法》《湖南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工》及《湖南省安全发展工作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等重大政策文件,全面规范应急管理各项工作。

  安全生产形势逐步好转。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消防、道路运输、民航、铁路运输、工业园区、城市建设、危险废物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升。淘汰不安全落后产能工作稳步推进,累计关闭退出不安全落后小煤矿282处、非煤矿山962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98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67家。按可比口径,2020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较2015年同比下降66.5%、37.6%。

  应急救援力量得到增强。截至2020年底,全省有综合性消防救援指战员9300余人、森林消防救援队伍200余人、矿山救护队40支1066人、危化救护队8支495人、省工程与灾害应急救援队4支1000人、省地质灾害救援力量1支52人、省水上应急救援队1支50人、省重型工程机械队伍3支100人、航空救护队2支30人、防汛抗旱救护队172支12621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46支1246人。“3·30”京广线郴州段列车脱轨侧翻、“10·25”雪峰山隧道车辆燃烧两起事故救援入选“2020年全国应急救援十大典型案例”。

  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夯实。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县14个、示范乡镇238个、省级及以上综合减灾示范社区621个(其中国家级292个)。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信息网、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省市应急通信指挥车等应急管理信息化项目建成投入使用,灾害事故应急指挥能力得到极大提高。新建市、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48座,公路、高铁、航空、水运等应急物流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大力发展社会化专业服务机构,现有安全评价机构21家、安全检测检验机构4家、安全培训机构147家、特种作业人员理论和实操考点82个。“工程抢险装备”产业基础优势明显,融合北斗导航、应急通信等新兴产业,形成“工程抢险+探测搜救”为特色的应急产业链,企业总数突破200家,覆盖了灾害监测预警、应急通信与应急指挥、工程抢险、生命搜索与营救、反恐防爆处置等20多个应急产品方向。

  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底板不牢,全省现有煤矿119家、非煤矿山233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328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930家、冶金等规模以上工贸企业17633家,风险源点多面广、管控难度大,高危行业企业数量多、分布广、规模小、基础差的现状短期难以得到根本性改变;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历史性、结构性问题与新业态、新风险交织叠加,事故耦合衍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正逐步上升,随时有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

  自然灾害防治任务艰巨。全省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森林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下简称五大灾害)多发频发,是全国灾种最全面、灾害最严重的省份之一,平均每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265亿元左右。全省河网密布,长江流域洞庭湖水系约占全省水系总面积96.7%,共有水库13737座,18%的国土面积属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涉及114个县区、2.3万个危险区、616万多人,度汛安全隐患多,2019年、2020年连续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全省77%的国土面积处于地质灾害高中等级易发区,已查明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8567处,威胁人口71.2万;森林覆盖率达59.96%,林下可燃物积累加快,森林火险形势严峻;全省具备发生中强地震的历史背景和构造背景,长沙是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城市,常德、岳阳和益阳等环洞庭湖地区属地震基本烈度7度抗震设防区。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为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省委、省政府积极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组建应急管理专职机构,重构应急管理体系,为实现应急管理职能的优化协同高效奠定了坚实基础。自然灾害防治九大工程的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三高四新”战略的实施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发展基础。

  经济社会新发展格局加速形成为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利契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速构建,推动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稳定经济增长,持续增强社会民生服务的供给能力,不断为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提供更完备、更优质、更坚实的物质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新旧动能快速转换,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将会大幅提升;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安全基础设施条件持续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基础不断夯实。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对湖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发展贯穿全省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全面加强风险防范、应急处置、综合保障等应急能力建设,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突出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主动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降低灾害事故损失,防范和化解各类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面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湖南奠定坚实基础。

  2.“十四五”发展目标。到2025年,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确保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持续下降,确保全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体现应急管理职业特点的队伍管理制度、人才培养制度和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健全,应急管理法治水平和科技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全社会防范应对灾害事故能力显著提升。

  建立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的省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加强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等专业委员会建设,细化应急管理责任,厘清相关部门职责边界。推进国家消防救援队伍与属地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交叉任职,规范指挥调度。推进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整合,推动组建统一的领导指挥机关,建立省市县分级指挥和队伍专业指挥相结合的指挥体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队伍编制员额同步增长机制。推动形成应急管理“四级体系五级网络”,完善市级及以下应急管理部门双重领导、地方为主管理体制,全面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优化应急管理系统执法职能,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重点推进基层(县乡)执法能力建设,充实加强基层一线执法力量。优化各级机构设置和布局,充实专业力量,完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监管监察体制。制定防震减灾、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等领域的执法权责配置清单。制定实施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规划,强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机构建设,完善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强化执法工作条件保障。建立消防执法跨部门协作机制。

  充分发挥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的统筹推动作用,强化灾害事故协同应对,建立健全风险防控、监测预警、会商研判、信息共享公开、分级响应、指挥联动、物资保障、善后救助、调查评估、恢复重建、维护稳定等各方面的协同机制;强化上下协同,健全灾害事故分级响应制度;强化部门协同,制定政府部门应急管理权责清单;强化区域协同,加强中南六省和江西、贵州、重庆等接壤省份应急管理区域合作机制建设;强化军地协同,建立与驻湘、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点对点”联络机制;强化社会协同,健全属地为主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调用机制。形成省市间、部门间、区域间、军地间、政社间通力协作的应急协同格局。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治理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双报告”制度。将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负责人同时列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做好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等安全经济政策。推广“一会三卡”制度和安全生产公开承诺制度,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员工安全生产双向承诺。

  严格责任追究。完善灾害事故直报制度,严厉追究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责任。完善重大灾害评估和事故调查机制,依法严格开展事故调查和问责追责,健全完善典型事故提级调查、问题整改督办和事故结案评估等制度,提高第三方参与力度,组织开展重大灾害事故科学考察与调查,把灾害事故致因转化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务实管用措施,推动调查重点延伸到政策制定、制度管理、标准技术等方面。加大对安全生产犯罪的预防惩治力度,完善应急管理责任考评指标体系和奖惩机制,严格落实“四不放过”制度,建立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综合运用巡查、督查等手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建立安全生产、五大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标准体系,编制五大灾害应急处置技术指南及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南,制定五大灾害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工作规程和调查评估标准,在烟花爆竹、矿山(含尾矿库)、化工、工贸等行业应急管理信息化、生产机械自动化方面制定地方标准。建立应急管理标准分类数据库,推动研制应急管理领域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标准。鼓励企业、社会团体聚焦应急管理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制定企业标准、团体标准。

  将应急管理行政决策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轨道,分类管理一般和重大行政决策。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和配套制度,健全并严格实施应急管理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定期制定和更新决策事项目录和标准,依法向社会公布。建立依法应急决策制度,规范启动条件、实施方式、尽职免责等内容。抢抓湖南着力“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的契机,深化应急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地方承接能力建设。

  加大安全生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推行计划执法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双随机一公开”“三位一体”执法模式,持续推进“互联网+执法”“异地交叉执法”,不定期开展网络巡查执法和现场巡查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实行执法事项清单制度,并依法及时动态调整。建设安全生产执法数据库,应用智能执法系统和手持终端,提升执法的专业性和精准性。规范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质量评议考核工作,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

  制定应急预案评估和演练制度,完善应急预案评估方法及标准。建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共训共练、指挥协同、救援合作机制。制订并落实年度应急演练计划,鼓励开展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加强预案宣传培训,开展常态化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演练,重点加强“双盲”应急演练。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应急预案综合应急演练。落实应急演练评估和定期报送制度,推动应急演练制度化、经常化和全员化,提高应急预案实用性、可操作性。

  着力化解安全生产存量风险,防范增量风险。制定招商引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制度,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论证,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构建周期性、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机制,鼓励化工、矿山、交通、电力、油气、水利等行业企业建立风险管理体系,排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分布,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水平,人口密集重点区域、工业园区以及重点城市安全风险,每3年开展一次评估,评估结果适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加强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风险评估与安全管控,严格控制区域风险等级和容量,有效落实安全标准、防护设施和管控措施。健全重大项目决策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提高社会参与度和决策透明度,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的感知网络系统,建成覆盖全省的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接入汇聚“两客一危一校”车联网管理系统、“雪亮工程”等城市安全感知数据。推动重点城市、中心城市“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实现对城区重点道路、桥梁(含高架桥)、隧道、重要国省干线公路、燃气管网相邻地下空间和给排水、供电、通信等管网安全智能监控预警。全面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在线视频监控系统和重要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监控系统建设。统一生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数据标准,建设生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平台,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和行业企业信息互联互通,实现生产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全面汇聚、智能评估、精准预警、趋势预测。

  煤矿。实施煤矿“四关闭一到位”断然措施,重点针对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或极复杂等灾害严重煤矿以及30万吨/年以下煤矿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推广采掘智能化、辅助系统无人化、固定岗位无人值守或远程监控、巡检机器人,推进危险作业机器人替代,推动5G、大数据等先进技术与煤矿安全生产的深度融合,建设一批瓦斯综合治理、水害防治和智能化工程。2021年底前,所有煤矿实现视频监控省、市、县、矿四级联网,力争将全省保留煤矿总数控制在100处以内。到2025年底,全省煤矿总数控制在80处以内,一级和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占比较“十三五”期间提高30%,煤矿瓦斯检查、设备设施巡检等关键作业岗位实现信息化管理。

  非煤矿山。依法有序关闭退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重点针对入井人数超过30人、井深超过800米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边坡高度超过200米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以及尾矿库“头顶库”、无生产经营主体尾矿库、长期停用尾矿库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全面加强矿山地压灾害风险监测与评估,严厉打击非法开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推广应用凿岩台车、铲运机等远程遥控、无人驾驶技术,推进智慧矿山建设。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头顶库”治理,对全省已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以及停用时间超过3年的尾矿库、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完成闭库治理并销号,基本完成省内529座尾矿库污染防治。2022年6月底前,尾矿库在线%,并实现全面联网。到2025年底,露天非煤矿山全部实现机械化开采,地下非煤矿山凿岩、铲装、运输等高危作业岗位全部实现机械化作业;尾矿库数量控制在300座以内,原则上只减不增。

  危险化学品。实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建立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从严实施涉及“三重一高”安全许可及监管。重点针对化工园区本质安全与系统安全整治提升、企业分类治理整顿、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自动化控制、特殊作业、重大危险源管控、精细化工风险评估、城区内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油气站等易燃易爆剧毒设施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严厉打击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非法行为。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可燃和有毒气体监测报警、紧急切断、自动化系统装备率和有效投用率达到100%。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氨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实现自动化控制。到2025年底,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沿江一公里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全面完成。

  道路运输。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陡下坡、危桥、危隧、无中央隔离设施的一级公路、农村占道经营等路段及部位,违规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客运包车、面包车、“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货车、重载货车等运输车辆,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推动校车安全治理,逐步推行校车智能化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或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彻底整治“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

  消防。织密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网络,落实“网格化”消防管理,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集中整治消防车通道、老旧小区、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家庭加工作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合用场所、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等领域突出消防安全问题。2021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2022年底前,全省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到2025年底,形成适应多灾种的系统化、智能化、模块化、专业化救援装备系列。“十四五”时期,每百万人火灾死亡人数不高于1.3人。

  城市建设。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把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建立省、市城市安全平台体系。重点针对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高层建筑工程、地下工程、改造加固工程、拆除工程、桥梁隧道工程,利用水路港区外岸线从事非法货物装卸作业等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推动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加强地下管线动态管理。指导各地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房屋市政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专项治理,强化超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燃气管线、地下管道等重要设施的安全监管和在线监测监控。

  危险废物。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重点针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及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建立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推动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推进危险废物协同处置。加强涉爆粉尘、“煤改气”、洁净型煤、渣土和垃圾填理、污水处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十四五”期间,企业产生的属性不明固体废物鉴别鉴定率100%,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率100%。

  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鼓励企业加强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安全风险研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组建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建立重点培养、严格考试、规范管理等制度。落实高危行业配备或聘请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要求,推行企业设立安全总监制度。推动企业利用5G等新技术建设智慧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安全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支持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

  实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全面开展五大灾害风险普查,构建周期性、常态化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机制。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定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和分灾种防治区划,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产业发展规划等相融合,综合平衡和控制高风险区开发建设强度,严格控制区域风险等级和风险容量。探索建立自然灾害红线约束机制。健全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将自然灾害风险防范要求贯穿于国土空间规划、建设、运行各环节,加快形成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城市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完善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布局。

  实施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健全自然灾害分类监测和分级预警制度,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自然灾害预警工作规范。完成五大灾害高风险区域的监测预警数据接入,加强单一自然灾害及多灾种、灾害链全过程监测,优化各类监测站网布局,建设全域覆盖、多系统融合、多部门共享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加强“1+5”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完善跨部门、跨地域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共享机制,推进建设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预报发布平台,形成统一的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信息共享与开放服务。提高针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

  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坚持灾后救助与其他专项救助相结合,完善救灾资源动员机制,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社会组织、企业合作模式,支持红十字会、慈善组织等依法参与灾害救援救助工作。调整优化应急响应启动标准和条件,完善重大自然灾害应对程序和措施,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自然灾害救助标准调整机制,统筹做好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和因灾损毁森林生态修复等工作。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自然灾害救助评估制度,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综合协调机制,改善基层救灾装备和工作手段,提升基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和水平。

  建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严格落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要求,加快推进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职能深度融合与转型升级,优化力量布局和队伍编成,全面建成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发挥好森林消防队伍的机动优势,明确力量调动权限和程序、属地关系及保障渠道。优化队伍先进适用装备配备,强化多灾种专业化训练,提高极端条件下综合救援能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员和志愿消防员,建立代训代管机制,实行联勤联管联训联战。加强城市消防站建设,建强省级应急(消防)救援机动队伍,推动各市县积极组建市(县)域机动力量,推进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建立“专兼结合、一队多能”的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实现应急救援力量全覆盖。

  发展航空应急救援力量。加快构建覆盖灾害事故易发多发地区的2小时航空应急救援网络。健全航空应急空域保障联动机制,划设应急救援训练专用空域,增强航线信息服务保障功能,实现“随报随批”。建设航空应急指挥调度信息系统。依托和发挥民用运输机场、通用机场、“一部三中心”应急通航功能,完善全省航空应急地面保障网络,建设95个森林火灾高风险县临时机降点(坪)。加强常态化航空应急训练演练,开展与消防救援、地方专业、企业救援队伍“联建联勤联训”。加强航空装备力量建设,拓展“高大新”型航空器及救援装备应用。

  优化应急物资储备布局。重点建设以长沙应急物资集散调运基地为中心,以湘资沅澧四水流域及洞庭湖区防汛抗旱等物资储备为支撑,以湘中、武陵山片区应急物资(湘西防冻抗冰物资储备中心)为补充的应急救灾和防冻抗冰等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结合行业领域应急储备基地建设,推进县级综合应急物资储备站建设,加强交通不便、灾害风险高的乡级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点建设。建立跨部门应急物资保障联动机制,健全跨区域应急物资协同保障、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

  提高应急物资运输配送能力。完善公路、铁路、航空、水路多式联运模式,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协同配合机制,加强应急物流基地和配送中心建设。加强区域物资统筹调配,建立多方参与、协同配合的综合交通紧急运输管理协调机制。建设政企联通的紧急运输调度指挥平台、应急资源管理平台、应急装备与服务需求信息平台,提高供需匹配效率,减少物资转运环节,提高救灾物资运输、配送、分发和使用调度管控水平。推广运用智能机器人、无人机等高技术配送装备,推动应急物资储运设备集装单元化发展,提升应急运输调度效率。建立应急物资优先通道和快速通行、快速通关机制,提高应急物流配送效率。制定省内高速公路应急物资和应急队伍运输免费通行制度。建立航空、高铁应急物流专班、专列制度,补齐航空、医药、冷链物流短板。借助社会力量,与大型物流企业深入合作,提高应急物资分发和配送能力。

  抢抓“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的契机,大幅提升应急管理科技研发投入力度,加强应急管理学科建设和重大灾害事故防控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加大安全应急装备关键技术攻关力度,重点突破灾害事故风险评估、监测预报预警、灾害信息获取、生命搜索救援、决策指挥、恢复重建等领域关键技术。以五大灾害以及矿山、尾矿库、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消防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推动智能监测预警、灾害信息获取、新型应急指挥通信、特种交通应急保障、专用紧急医学救援、智能无人应急救援和自然灾害抢险救援等重点领域安全应急装备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和应用示范,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推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程,全面提升灾害事故防控与应急救援科技水平。

  建强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全过程管理、全生命周期湖南省应急管理大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和安全运行保障体系,对接国家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提升海量数据存储汇聚、分析关联、共享开放的大数据资源服务能力。建设面向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指挥救援、决策支持和政务管理五大业务领域应急管理业务应用体系,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互联网+应急”。建设绿色节能型高密度数据中心,推进应急管理云计算平台建设,完善多数据中心统一调度和重要业务应急保障功能,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加强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培训机制,将应急管理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必修内容,提高应急管理干部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建立应急管理干部成长机制、成才通道,完善人员定期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采取定向招录、委托培养等方式,构建结构合理、梯次完备、衔接有序的人才格局。加强人才交流,实施城市带农村的应急管理干部人才对口支持政策,探索建立安全监管人员与企业人员双向挂职交流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建立符合应急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完善职业荣誉激励、表扬奖励和疗休养制度。

  加强应急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应急管理专业人才目录清单,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招录政策,拓展急需紧缺人才培育供给渠道,完善人才评价体系。深化新工科建设,加强应急管理学科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应急管理相关专业,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完善省部共建机制,推动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高质量发展、转型建设湖南应急管理职业大学,探索建立符合应急管理职业特点的专业人才培养招录机制,对教师和学生实施准军事化管理,强化职业精神教育。提升应急救援人员的多言多语能力,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志愿服务组织等力量建设专业化应急语言服务队伍。加强应急管理智库建设,建立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和重特大突发事件首席专家制度。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等职业资格管理。

  推进实施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实施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重点任务工程化攻关“揭榜挂帅”制度,培育一批自然灾害防治装备重点企业。发挥工程机械制造强省优势,加强与重点企业、高校和科研单位合作,在“小型化、模块化”的智能装备研发上取得突破,提升各级应急救援队伍智能化装备的比例。推动建立重点安全应急产业企业认证制度,支持重点企业加快发展。推动工程机械等先进制造企业发展成为安全应急产业领域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发挥优势企业带头作用,形成大中小微企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

  扎实推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切实转化为“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生动实践,始终站稳人民立场,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统筹“两件大事”、强化“两个根本”、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将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列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学习贯彻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专题”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各类应急管理干部学习培训必修课程和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推动将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各级党校和干部培训的内容。对新调整的党政领导干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重点企业负责人分级分批组织开展轮训,组织宣讲团赴企业开展宣贯活动。

  增强基层先期应急处置能力。依托乡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和规范微型消防站建设,推动设立乡村(社区)应急服务站,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应急管理组织建设。进一步明确各部门以及乡镇街道的应急管理权责。优化基层监管力量配置,推动监管服务向小微企业延伸。推动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养发展基层灾害信息员、安全生产“吹哨人”。加强乡村(社区)用火、用电、防溺水、防中毒窒息等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完善乡村(社区)灾害隐患和各灾种信息直报、定期发布机制。定期开展乡村(社区)应急演练,提高村(居)民风险隐患快速报告、排查和治理能力,落实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恢复重建和宣传引导等任务。

  提升市场参与能力。推动建立市场力量有序参与应急管理的机制,进一步夯实应急管理的社会基础。落实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强化保险等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高危行业领域(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特种设备等)依法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引导和推进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建立健全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农业保险和农村住房保险制度,健全各级财政补贴、农户自愿参加、保费合理分担的机制。鼓励开发应急相关保险产品,扩大保险覆盖面,建立应对灾害的金融支持体系。

  强化社会协同能力。构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组织服务平台,统一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形象标识,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增进政府与社会救援组织之间的联络和沟通,有序引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参与。推动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能力分类分级测评,指导提升管理水平和实战能力。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应急管理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快培育发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完善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应急管理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应急管理社会治理水平。

  应急救援队伍力量体系建设。建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现城乡综合消防应急救援力量全覆盖。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设400人员额的省级应急(消防)救援机动队伍;按照市级80-100人、县级30-50人标准,推动市县建设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重点建设岳阳、长沙、衡阳、怀化4支危化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郴州、邵阳、衡阳、怀化、长沙、娄底、永州、湘西、省地质院和省黄金集团等10支矿山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发展航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张家界、岳阳、郴州等三个区域性航空应急保障基地,建设怀化、邵阳、长沙、湘西、永州、衡阳、娄底等7个航空靠前保障基地。推进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发展,依托高危行业企业、有条件的单位和社会组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志愿者队伍。加强应急专家力量建设,建立应急专家使用和调度服务管理平台。

  研究和推广一批重大关键技术装备。重点针对五大灾害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灾难,研究和推广灾害现场智能感知、监控预警、应急通信与通信保障、应急运输与特种作业、破拆和探测搜救、人体防护、后勤和医疗保障、无人应急救援、应急物资保障平台、典型场景应急处置救援等技术,重点推广大型被服洗涤消防车、应急架桥车、砂石装袋机等装备以及灭火机器人、破拆机器人、搜索机器人、无人机集群等成熟智能化无人化应急装备。

  建设广域覆盖、及早感知、智能识别、精准预警的风险感知体系,推进监测预警能力现代化建设;建设信息畅通、反应灵敏、数据丰富、运转高效的应急大脑,推进辅助指挥决策能力现代化建设;构建联网监测、精准执法、智慧监管新模式,推进监管执法能力现代化建设;创新物联感知、无人协同、智能装备体系,推进应急救援实战能力现代化建设;建设在线宣教、定向培训、公共警示等信息网络,推进社会动员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智慧应急”能力。

  全面开展以有领导班子、有应急管理机制、有应急预案、有应急队伍、有应急物资及装备、有应急培训演练为主要内容的乡镇(街道)应急能力建设,大力推进以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村(社区)应急服务站(点)建设,全面绘制社区(村居)灾害风险图。加快建设基层应急物资储备库、预警设施等减灾基础设施,着力提升灾害高风险区域内“安居工程”等重点单位的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在典型自然灾害多发地的市县区支持建设具备应急指挥、救援功能、应急演练、物资储备、人员安置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应急避难场所。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进一步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增强规划的引领力、约束力和执行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加强工作衔接,明确工作任务,分解工作目标,确立工作进度,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形成应急管理工作合力,确保规划的实施到位,推动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强化考核评估。省应急管理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查督办和跟踪催办,围绕规划制定的目标和任务,制定评估政策,统一评估标准,制定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强化应急管理工作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完善考核、评估、激励和问责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及综合评估,按要求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保障全省应急体系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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